8月3日,同心法院就金某申请执行异议公开召开听证会,同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旁听听证,助推我院执行案件办理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建设。
原告顾某诉被告金某某、马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同心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生效后,金某某、马某某一直不履行判决书责令其停止侵权的义务,继续在涉案的房屋居住,拒不腾房,顾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金某提出了执行异议,认为本院执行腾退的院落中有他的地皮和房产,本院的执行侵害了他的财产权益。为确保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不受到侵害,执行法官按照法律程序组织申请执行人、异议人、被异议人举行听证会,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听证。听证会上,三方当事人通过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向法庭陈述了各自的意见和证据,合议庭认真听取了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意见并记录在案,圆满完成了本次听证会开庭程序。
旁听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认为,执行听证会给各方当事人提供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平台,当事人在证据和事实面前才会深刻体会到法律的公平公正,同时,使各界群众更好的监督和理解法院执行工作。
通过听证,确保了案件执行公开公正,促进了我院阳光规范执行,有力维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