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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宁夏打掉一流窜“劳务碰瓷案”团伙(上)

  
 来源:宁夏广电新闻中心

由彭阳县公安局侦破的以孙晋勇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近日在彭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孙晋勇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其余26人分别被判处两年六个月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至此,一起流窜在宁夏、山西、陕西三省区作案20起,涉案金额达214万元“劳务碰瓷案”浮出水面。

2018年9月12日,宁夏彭阳县王洼煤业有限公司银洞沟煤矿办公楼前突发群体围堵事件,承揽工程的项目经理张毅被几十名农民工团团围住,索要工资。

张毅费了好大的劲才弄清楚了事情的原委:这27名新招聘的工人在矿上干了不到10天,就以种种理由要求终止劳务合同,索要工资、误工费、路费及其它费用。领头讨薪的孙晋勇扬言,如果用工方满足不了他们的要求,就要到彭阳县政府上访。

施工单位为了不影响煤矿生产,采取了息事宁人的办法,给闹事讨薪的27人支付12.15万元。然而,此事平息仅仅5天,彭阳县银洞沟煤矿再次出现群体讨薪事件,24名工人讨要工资未果,竟然来到彭阳县信访局上访。

连续发生的群体讨薪事件,引起彭阳县党委、政府的重视。彭阳县公安部门经过分析研判,当机立断,以寻衅滋事对孙晋勇等24人予以行政拘留,办案民警经过仔细对比,发现这两起群体讨薪事件是同一团伙发起的一起有预谋、有组织的团伙犯罪,彭阳县公安局立刻邀请检察院会商研判。

彭阳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张庚红

我们认为,这不是一起简单的行政案件,有可能涉黑涉恶,我们建议公安部门从他们的犯罪嫌疑人的行动轨迹入手,进行核查。

彭阳县公安局把17号的案件与12号的群体讨薪案件并案侦查,通过对24名讨薪人员逐个询问,发现多名人员竟然出现在两起不同的讨薪案件中,两起看似毫无关联的讨薪案件,竟然有太多相似的疑点。

彭阳县公安局交岔派出所教导员王勇

工人反映,他本来签约的时候,每人每天的工资是100块钱,他一共干了11天,工资应该是1100元。陈某组织的人员,在登记造册的时候,他的工资上写的是1500元,并且要求他本人在签字的过程中,后面又追加了3800元的工资。

透过种种蛛丝马迹,办案人员初步断定,这是一次有组织的涉恶“劳务碰瓷”案。为了查清这些组织者的来龙去脉,彭阳县公安局通过全国公安网络系统,发现了其中部分讨薪人员的活动轨迹。这些人每个月有好几天都奔忙在火车上,所到之处全是矿区。

这些人常年奔波于8个省区的矿区既不认真劳动,又不做生意,他们究竟在干什么呢?明天,小编将继续给大家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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