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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审判职能,强化责任担当      同心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同心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党委和上级人民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部署和要求,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六个方面,多次召开相关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政治责任。同心法院强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绝对领导,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全院重点工作,“一把手”亲自挂帅,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推动落实,及时研究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专门设立了办公室,下设综合督导、案件审理、违法督办、信息宣传和后勤保障5个小组,制度上墙,配备办公设施,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研究制定《同心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实施方案》等各项工作方案,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整改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自治区扫黑除恶第三督导组及自治区高院、吴忠中院督导组反馈的问题,确保专项斗争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严格依法办理案件,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立足审判职能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下重手,破网打伞。审结涉黑涉恶案件29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重刑的有5,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4人。注重打财断血,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和滋生土壤,已审结的两起涉恶案件中,依法判处追缴、退赔、罚金共计37.62万元充分体现打稳打狠,打准打实,打财断血,从重从快的工作要求,彰显了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决心,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深入摸排线索来源,强化深挖彻查力度。畅通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举报渠道,在该院醒目位置设立涉黑涉恶举报电话、举报地址,安置专门举报信箱,开通了网上举报平台,通过在微信公众号、本院门户网站发布和在各种宣传材料印制的方式,向群众公布问题线索举报方式方法,深入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等违法犯罪线索,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14条,该院摸排线索43条,已按照相关要求办理。派出3名干警深入重点乡镇进村入户持续开展宣传、摸排线索,广劈线索来源。严格执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核查案件“三长”签字背书制度,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活动,由党组书记、院长对分管领导、各分管领导对部门负责人及庭室干警就本人及亲属是否参与黑恶势力或充当保护伞、存在“关系网”等逐一进行谈话,并实行全院干警涉黑涉恶线索摸排“零报告”制度,层层压实线索摸排责任,增强了深挖彻查力度。

  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积极参与综合治理。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参与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防止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参与村“两委”班子人员联审工作,参与信息筛321900人,筛查出涉刑人员14人。及时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村“两委”班子人员名单与县委组织部实现信息互通。切实发挥司法建议作用,针对涉黑涉恶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4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类案发生。

  创新宣传发动形式,营造强大宣传声势。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告知书》,要求各业务部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向当事人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的知识。丰富宣传载体,定制扫黑除恶宣传展板34块、橱窗14架,横幅6条,利用4块电子滚动屏全天滚动播放涉黑涉恶相关知识累计达1000余次;各基层法庭建设宣传阵地,结合漫画、横幅、宣传手册 “两微一端”等新闻媒介,持续宣传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和扫黑除恶知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抽调5名干警组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案释法”宣讲团,深入全县各乡镇及行政村以本院审理的涉恶案件开展巡回宣讲活动32场次,受教育群众18000余人次。截止目前,我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32次,撰写简报22篇,共发放宣传资料16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营造了强大的宣传声势,使人民群众真正认识到了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充分调动和激发了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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