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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执行之“初心” 换百姓之“民心”

  

  民之所向,我必念之。每一起案件的执结,不仅仅是对执行员工作的肯定,更是对群众工作的负责,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公平与正义。在执行案件的过程中,同心法院的执行员奔赴在执行路上、进入到百姓家中、深入到田间地头,和群众将心比心、促膝长谈,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近期,在处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执行员面对案件当事人的诉求及不稳定情绪,积极进行沟通使得案件完美执结,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近日,执行法官刚刚处理完一起债务纠纷案件后,还没等坐稳,手边的电话铃声响了起来,“您好,是同心县人民法院吗?我是马某的女儿,我妈妈和我爸爸已经离婚了,可是他们最近打电话吵得很凶,我和我的弟弟很害怕,你们可以帮帮我吗?” 电话那边的声音颤抖着。这个时候执行法官顾不得下班回家,他一边安抚着小女孩的情绪,一边记录着相关案件信息,最后终于锁定到了2024年6月份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这起案件始于2022年12月16日,被执行人马某与王某在之前的婚姻中因双方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无共同语言,且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最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经法院审理,判决马某支付孩子抚养费32000元。但是期间马某拒不履行义务,于是王某于2024年6月2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对于争议较大的问题,积极与干警前往王团镇某村面对面进行沟通,与被执行人摆事实讲道理,从自身角度,从孩子的成长之路出发进行劝说,最终马某与王某达成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结。 

  执行路上的初心是“己”心换“彼”心。作为执行法官,面对每一个执行案件、每一位忧愁百姓,我们都要坚守初心,对人民忠实、对法律忠诚,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奋力实现既定目标,不畏风雨,砥砺前行。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马恒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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