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谭某与被执行人吕某原系夫妻,二人离婚时约定婚生子随谭某生活,吕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然而自2025年3月起,吕某便停止履行抚养义务,累计拖欠抚养费1800元。谭某多次联系吕某无果后,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尝试电话联系吕某,但其手机始终处于关机状态。为尽快推进案件,执行干警根据卷宗登记的地址前往吕某户籍地寻访。“早已不认这个女儿,她在哪我一概不知。”吕某母亲面对干警的询问时情绪激动地说道,并拒绝提供任何线索,寻访工作一度陷入停滞。
执行干警并未因此气馁,通过进一步查询吕某的社会关系信息,成功获取其哥哥的联系方式。执行干警随即与吕某的哥哥取得联系,向其详细说明案件的来龙去脉,明确告知吕某作为母亲履行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责任,抚养义务不因婚姻关系解除而消失。同时,也说明了拖欠抚养费不仅侵害孩子的合法权益,若长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还可能面临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拘留等法律后果。
“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父母双方的关爱,即便大人之间有矛盾,也不该让孩子成为牺牲品。作为兄长,如果你能从中协调,这不仅能帮孩子维护应有的权益,也为维系亲情出了一份力。”执行干警从亲情角度耐心劝说。吕某的哥哥听后沉默良久,最终被执行干警的真诚打动,表示充分理解,愿意立即尝试联系妹妹沟通,并主动提出先代其支付拖欠的抚养费。次日,吕某的哥哥便将1800元抚养费足额交到执行干警手中,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一直以来,同心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始终坚持“刚柔并济”的执行理念,在严格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同时,注重挖掘亲情纽带的调和作用,用有温度的执法方式化解矛盾隔阂,既维护了法律的威严,也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了坚实的司法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