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是我不愿意给钱,是因为别人也欠我的工程款,我现在患有重病,急需用钱,能否缓一缓……”10月23日,被执行人朱某与同心法院执行局案件承办人取得联系,表达愿与申请人达成和解意愿。
2020年至2021年期间,家住同心县的罗某受雇于朱某承包的工程项目从事劳务工作。事后,朱某拖欠罗某劳务报酬23000元一直未付。罗某多次讨要未果,于2025年诉至法院,同时起诉的还有类似遭遇的7位农民工。案件经法院审理后,法院判令朱某向罗某等8位农民工支付拖欠的劳务报酬。
判决生效后,罗某等人于2025年6月向同心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向朱某发出了强制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履行付款义务,并依法查封冻结了朱某的账户。朱某得知账户被冻结后,便发生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考虑到朱某的具体情况,执行干警一方面告知朱某要尽快筹钱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另一方面劝说罗某等人也要考虑一下朱某的实际困难,建议通过和解的方式化解本次纠纷。经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罗某等人同意暂时解除对朱某账户的冻结,朱某则表示尽快筹钱,并由朱某家属对债务提供相应的担保。
11月6日,朱某成功筹集到了相应款项,按约向罗某等8人全额支付了所欠的劳务报酬。这起涉农民工的“烦薪事”得以解决,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双赢。
下一步,同心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执行措施,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报酬等违法行为,以更有速度、精度、温度的司法服务,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