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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应急莫“任性” 操作不当需担责

  

   “叮……”在电梯门即将闭合的瞬间,放学回家时一小孩的书包被电梯卡住,孩子的哭声和电梯的警报声同时响起,赶来的家长用力拉扯书包,却听见“咔嚓”一声,电梯门应声变形、停止运行......近日,同心县某小区内这惊险一幕,引发了一场业主与物业之间的财产损害纠纷,最终在同心法院的悉心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重归和睦。

    事发当日,马先生的孩子放学回家乘坐电梯时,因匆忙整理书包,未注意电梯闭合提示,导致书包带不慎被电梯门卡住。孩子惊慌呼救后,等待孩子回家的马先生赶到现场,见书包被卡且电梯门无法正常开启,情急之下用力拉扯书包,导致电梯门轨道变形,控制系统出现故障。物业公司接到报修后,第一时间安排专业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检修。全面检测后,物业公司更换了相应的配件,产生相应维修费用2000元。事后,物业公司就维修费用与马先生协商。马先生认为物业未及时响应电梯故障,且电梯存在安全隐患,不应由自己承担全额维修费用;物业公司则表示电梯日常检修记录完整,故障系外力拉扯导致,业主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双方协商未果后,物业公司为挽回经济损失,将马先生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该案系业主与物业公司因公共设施使用引发的纠纷,若处理不当易加剧矛盾,影响小区和谐氛围。承办法官秉持“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司法理念,决定优先组织调解。调解现场,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马先生在情急之下拉扯书包的行为虽事出有因,但客观上造成了电梯的损坏,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法官指出物业公司在电梯安全管理中可进一步优化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对业主安全使用电梯的宣传引导。 

  经过法官的耐心沟通和疏导,马先生认识到自身行为对公共设施造成的损害,同意支付合理的维修费用;物业公司也表示理解家长的情急之举,愿意适当减免部分费用,并承诺今后加强电梯安全巡查,在电梯内张贴醒目的安全使用提示,完善应急处置流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马先生当场支付了约定的维修费用。 

  此次纠纷的妥善解决,既维护了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也让业主认识到规范使用公共设施的重要性。业主和物业作为小区治理的共同主体,日常相处中难免遇到分歧,只有秉持互相理解、理性沟通的态度,明确权利义务边界,才能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 

来源:综合审判庭 责任编辑:马芙蓉 作者:杨静、田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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