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同心县人民法院河西法庭化解一起因农药喷洒引发的农作物损害赔偿纠纷,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升级,切实维护了农户合法权益,促进了邻里和谐。
基本案情:原告翟某种植的枸杞地与被告王某承包的土地系相邻土地。2024年5月中旬,被告王某在其承包的农田喷洒农药,因操作不当导致原告枸杞植株出现受损情况,原、被告多次协商未果,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经过及结果:承办法官收到案件材料后,第一时间电话联系翟某和王某,并邀请双方到法庭面对面处理案件。“当时王某喷洒农药的时候没有设立隔离带,我的枸杞产量直接下降了一半。”翟某激动地说道。王某辩解道:“我当时预留了隔离带,并且都是完全按照规范流程操作的,不可能损害你地里的枸杞。”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休,僵持不下。面对此景,法官立即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从情、理、法多角度耐心劝说。“现在案涉枸杞植株已经铲除,走鉴定程序不仅耗时耗财,还会损伤邻里和气。”法官以维系邻里关系为切入点,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分析诉讼成本和风险,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翟某也使用了王某的水源,你们抬头不见低头见。万事和为贵,有理让三分。”经过法官不懈努力,翟某、王某二人终于认识到自身过错,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被告向原告现场支付2000元财产损害赔偿,并免除原告两年水费。这场纠纷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法官提醒:喷洒农药是农业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但在喷洒农药前,务必提前了解周边地块种植情况,并密切关注天气预报,设置必要的防护隔离措施。同时,及时告知相邻土地种植管理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切不可因一时疏忽损害他人利益,造成不必要的矛盾。